为进一步提升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能力、进一步保证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质效,4月22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文件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承先主持,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承先院长领学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推动。要严格依法公正审判,努力提升办案质效,高质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制度保障,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稳运行。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
随后,李承先院长结合办案实际,带领大家学习了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重要的扫黑除恶文件,并要求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四个意见”,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效,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大批涉黑涉恶案件将陆续进入审判环节。腾冲法院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维护腾冲经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