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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
2017-10-18 17:38 马显文    (点击:)

 

 

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异常活跃,呈现出多层面、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随着形势的发展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党的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是各项工作上水平、出成果的具体体现。而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乃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作为人民法院基层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充分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对我们在新形势、新时期自觉摆正位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和带领支部党员同志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为审判事业建设助力,为地区经济平稳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法院基层党支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首先,党支部面临新的外部环境。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条件下,法院的定位发生了变化,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法院工作目标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心。法院的党组织要围绕这一中心求实创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促进法院工作目标的实现,这是新时期赋予法院党组织的新的任务。当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院面临严峻的挑战。不仅要面对因利益调整导致法院案件大幅上升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还要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上划后所遇到的诸多困难。作为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是落实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基本单元。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确定了党支部的工作重心,基层党支部肩负着更加艰巨的任务。  

其次,法院党支部面临新的工作对象复杂化。司法体制改制后,干警的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不同人员分类管理对干警思想的影响,使干警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具体表现在:一是干警对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院发展的信心不足。改革后,历史积累沉淀下来的问题更加明显,如:审判团队搭建、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案多人少矛盾等相对集中。身为法院的一员,广大干警直接或间接地感受到了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责任更加重大;二是改革带来的红利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难免使干警的思想受到一定的波及,对个人利益的关注程度明显增强,人员分类管理促使干警增强了的物质需求欲望,不同人员不同待遇,大家内心的想法也就不尽相同;三是在司革的逐渐深入和推进的过程中,多数干警对此充分地思想准备,承受能力,但也有部分干警受原有体制及固有观念的影响,思想上暂时转不过弯跟不上趟,从而形成一定的思想压力。较大力度的改革政策出台后,容易使这部分干警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波动,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  

第三,法院党支部面临新的工作领域。党支部的工作领域正在由单纯的党内管理走向全方位多元化的管理工作。工作对象也由党员拓展到全体干警。工作的职责由党支部建设逐渐扩大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之中。这就是说,法院党支部不仅要“守土有责”,还要拓展新的工作空间,在新的工作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素质要求  

基层党支部面临的新形势,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具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明确基层党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领头人,其作用的发挥对党支部能否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能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实践工作中,支部书记肩负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重任。作为基层法院党支部书记,应该有更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准则,更强的工作能力,这是一个自我锻炼的岗位,应该大胆作为、倍加珍惜。同时,党支部书记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副粘合剂,是一个稳定器,可以凝聚人心,在党组织与干部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二)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素质要求  

所谓素质也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起作用的经过后天学习、实践、教育和修养形成的内在因素。在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各单位的整体工作中是一个特殊的角色,既肩负重任,又掌握一定的权力;既是带头人,又是决策者;既是教育者,又是实干者;既是协调者,又是监督者。这样的多重角色,要求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党支部书记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这也是其它各种素质的核心,是首要的素质。首先,党支部书记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品质。一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要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品德。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其次,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这也是党支部书记觉悟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一个单位,党支部书记的思想觉悟要高于其他人。这样,说话、办事才能有说服力,才能逐渐树立威信。  

2、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质。党支部书记的文化知识素质是其智力、才能形成的基础,所以作为一名基层的党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这也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知识化的基本要求。文化知识素质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党的知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知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社会知识等。要掌握的知识虽然很广,但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详略得当地选择掌握。     

3、要有较强的能力素质。基层党支部书记所接触的人和事都是最真实、最客观、最实际的,要解决好、处理好这些基础性的问题,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素质。要具备把人心凝聚起来,把党员和干警群众积极性调动起来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准确把握事物和问题本质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善于把“上情”和“下情”结合起来,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打开工作局面的创新能力;善于化解各方矛盾,理顺关系促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的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等等。这些能力不是天生就有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要在复杂的实际工作中学习好的经验,善于总结好的做法和工作思想,形成适合本单位工作状况和便于开展工作的风格和思想。     

4、要业务精通,更要注重个人修养。党支部书记不仅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等业务素质,更要注重加强个人修养。那什么是修养?从理论上讲,修养就是指人们在与物质世界相互作用时,为了适应和促进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养成,使自己的思想、理论、道德、知识等方面达到一定水平的过程。要把扎扎实实想事,扎扎实实干事,扎扎实实做人,始终作为加强修养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一方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按客观规律办事。另一方面,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通过实践检验自身修养的程度,查找不足,改正错误,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用共产党员扎实、诚信的形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要把干警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需干警之所需。要不断加强思维方式的修养,不断加强政治觉悟的修养,不断加强职业能力的修养,不断加强工作作风的修养。要通过思维方式的修养、政治觉悟的修养、职业能力的修养和工作作风的修养,不断推动队伍的发展,不断满足干警的需求。      

5、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基层党支部书记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岗位,既要搞好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又要凝聚人心,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开展工作,事务繁杂,难免会与其他领导和干警产生矛盾和误解。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有能容人、能容事的宽阔胸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遇到的问题,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去解决。另外,要有不怕困难,不断进取的精神。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是在所难免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困难。要把困难作为一种工作的常态,要认识到克服困难的过程就是取得进步的过程,不能被一时的工作困难所吓倒,在日常的工作中锻炼自己的工作意志,培养较好的心理素质。  

三、在新形势下党支部书记如何开展党建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基层党支部书记怎样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搞好党支部的建设,带领本单位的党员和干警在各项工作中创造出良好的工作业绩,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在这里,我结合着自身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在继承与创新中搞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搞好党支部的建设是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责。在多年的党支部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这都将对我们的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我们必须要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解决,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基层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搞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和干警的思想学习、党员发展和其他一些基础工作。而搞好这些工作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比如:审判一线部门组织学习时难以实现集中学习、部分党员办案意识较强而党性观念淡薄、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时常发生冲突、党员流动性大,不好管理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在融入和参与审判执行工作中,体现党支部的自身价值。党支部是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新的形势下,党支部在单位中的核心作用更加广泛,党支部的工作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结合的更加紧密。因此,要把党支部的工作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党组织的工作成果和存在的价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证作用。一是发挥指导作用。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党支部书记作为党组织的领导,要从全局出发,为工作的决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提出正确的可行的意见。应多与部门领导商量,达成共识,尽量保证工作的正确性,少走弯路;二是发挥促进作用。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和干警开展各种活动,激励斗志、克服困难。例如:开展执行攻坚、以解决执行难为内容的党日活动、以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内容的庭审及书记员技能竞赛等。这不仅使党支部的活动丰富多彩,也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单位形成了保证和服务于中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协调作用。基层工作中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多种关系,例如:上下级关系、同级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干部与职工的关系、行政组织与群众组织的关系、党组织与行政的关系等等,党支部书记要责无旁贷地担起沟通情况、交流思想、理顺各方面关系的责任。要通过积极协调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促进各方面的积极性;四是发挥保障监督作用。党支部书记是党组织的代表,对行政工作要实行保证监督。这里所说的监督是指促使行政领导更自觉地按照党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工作纪律办事,帮助行政领导有效地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不是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     

(三)转变思想认识,落实党建责任。党组织带头重视和落实党建责任,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公开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党员干警转变思想,克服重审判、轻党建的认识,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管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但是不能因为强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而放松党建工作,不能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而是应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任务目标时,将党建工作融进去,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并确保每一名党员干警都纳入到党支部中受到教育和管理。  

(四)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事关大局。一是要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机制,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带头作用、党总支的凝聚功能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建工作铺宽到思想、作风、管理、制度、教育等方面,通过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法院党建工作作用独特,地位重要。要贯彻落实好党员“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配强班子、带好队伍,重视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具有清正廉洁品格的干部选拔到党总支和党支部中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和创业环境,通过党建工作实现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强有力的领导。三是法院党建工作特点明显,有规律可循。审判执行是法院的中心任务,队伍建设是工作重点,基层法院干警任务重、压力大、工作辛苦,这些特点决定了基层法院必须把党建工作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把工作动力放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上,把进取方向放在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上;党组织要多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干警,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各项工作。  

(五)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在坚持和运用过去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寻求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对策,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增强法院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机关党建工作成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动力和保障。一是创新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必须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党建工作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司法机关的特色,展现腾冲法院的亮点,做到围绕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创新机制。按照党建工作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层面着力解决关系不畅、保障不到位、职责不落实的问题,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激励机制,细化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活党建工作。三是创新方法。运用各种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思想建设,搞好思想教育,保持党员干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利用开办读书论坛,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组织文艺汇演、歌咏比赛、演讲大赛、道德讲堂、体育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党员干警的业余生活中;借助互联网、手机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建内涵,不断增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党建工作要牢固树立司法的人民性。党建工作开展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人民法官为人民”,切实增强“三个认同”,处理好“五个关系”,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侵蚀,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与“人民性”不相符的各种问题。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的价值,强调以民为本。“为民”作为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目的,符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做到司法为民,必须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要以为民的情怀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要在规范和完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时,多考虑如何便民利民,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研究怎样方便群众诉讼。以解决群众具体困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审判效率,尽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来说,就是要切实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意识,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切实做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优先部署党的建设、率先推进党的建设。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要求,突出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这个核心任务,积极探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工作相互促进的规律与途径,努力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利益,为腾冲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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