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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庭化解恢复农田纠纷,速裁快审为民解忧
2022-04-11 09:45     (点击:)


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经济收入及生活水平, 云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了腾冲市五合乡不少农户所管理的土地,用于种植青花椒。这本是利民的好事,可2022223日,其中35户农户却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被告云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杨某等35户农户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每亩土地每年租金5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将土地交于被告经营使用,被告也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租赁费。后云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2022年没有继续向原告支付租赁费,也未按照约定管理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进行生产耕种,为维护合法权益,35户农户诉至腾冲法院龙江中心法庭,要求该公司将租赁的农田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并到现场勘查农田及水沟毁坏情况、种植青花椒现状,由于案件争议不大、事实清楚,龙江中心法庭充分发挥快审、快结的优势,缩短审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于32日组织双方开庭审理及调解。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远在广州无法到庭参与诉讼,法庭采用了互联网方式开庭。通过承办法官释法说理,最终该公司决定近期内就恢复毁坏的田地及水沟,让农户以后可以在田地上正常生产、耕种。该批恢复原状纠纷系列案件得以在一天内解决,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腾冲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本次龙江中心法庭通过快审、快结的方式,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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