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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犯罪妻子,夫妻双双获刑
2021-12-28 14:58     (点击:)

妻子利用微信诈骗,丈夫为包庇妻子,竟将妻子的罪责揽到自己身上,结果包庇不成,夫妻最终双双获刑。近日,腾冲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郑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012月至20211月间,许某使用微信在朋友圈、聊天群内发布低价出售电动车的信息,被害人尹某等三人看到信息后,联系许某,分别向其支付人民币1000元、800元、1200元后,被许某拉黑。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定许某使用的微信号系其丈夫郑某实名登记注册,而郑某明知妻子许某用自己的微信实施诈骗,因顾及家中年幼的女儿,郑某便包庇妻子,向公安机关故意做虚假供述,将诈骗罪责揽到自己身上,以达到让许某脱罪的目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明知许某实施诈骗行为,仍为其作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许某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因二人认罪认罚,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做出上述判决。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21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窝藏罪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了“情节严重”的情形等。法官在此郑重提醒,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现实中人是情感的动物,任何人都逃避不了亲情,但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庇他人并不是对他人的爱和保护,反而会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李维强  李寄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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