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没钱请律师?
年纪大了,开庭听不清?
没事,法院来想办法。
开庭传唤拒不到庭?
严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相关规定?
没事,法院给你安排!
8月31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正在腾冲法院第一法庭内公开审理,庭审尚未结束,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却冒着大雨驱车离去?这是怎么回事?
2019年12月3日,被告人罗某某以常某某欠其房租为由,对常某某进行尾随、殴打,造成常某某左手骨折。经鉴定,常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由于罗某某已年逾七旬,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案件公诉至法院后,法院也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罗某某指派了辩护律师。然而,首次开庭当天,罗某某却拒不到庭,并拒绝接听法院电话,之后,法官和法警到罗某某家中找寻未果。鉴于被告人罗某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下达了逮捕决定书,于2020年8月25日将被告人罗某某逮捕收押。
疫情期间,腾冲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均采取远程提讯的方式进行视频开庭。然而,在二次开庭过程中,虽然书记员已将法庭设备音量调到最大,被告人罗某某仍重复其听不清楚。经合议庭成员讨论后决定,到腾冲市看守所法庭开庭,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
在庭审相关人员到达腾冲市看守所法庭后,被告人罗某某仍在法庭上表示听不清楚。为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官、检察官、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只好移位到被告人罗某某的对面,隔着防护膜,开始了面对面的庭审。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放慢语速、放大音量、多次重复。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被告人的态度也由最初的蛮横、不讲理,到最后由衷说出“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判决,我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法官有话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多有优待,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会充分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但任何触犯刑法的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并非违法的保护伞,法律面前,任何犯罪嫌疑人切不可自以为是,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