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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四公分滴水位结怨 法官“十分”耐心解纠纷
2016-03-28 13:23     (点击:)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中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因争夺相邻滴水位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当事人当庭兑清相关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杨情某、杨开某与被告李某系荷花镇朗蒲村村民,双方的宅基地南北相邻,双方在建盖房屋时均认为自己已留足滴水位,后被告认为原告的房檐超出了滴水位,就将原告户的北山墙房檐损坏。为此二原告于2016年2月18日向腾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自行拆除超出滴水位范围内的建筑并赔偿原告损坏房檐损失。  

受理案件后,为更直观地了解案情,中和法庭的承办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对两户南北相邻的部分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实际数据加以固定。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现场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虽然现场调解没有达成协议,但有了庭前调解的这个重要步骤,为该案后期圆满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开庭过程中,合议庭耐心的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双方认可的事实,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两户相邻的部分只有靠东端的墙体之间滴水位不足40公分,双方产生矛盾仅仅是缺乏有效的沟通。于是承办法官找准了突破口,耐心细致的疏导,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户北墙外的滴水位20公分以内的部分归被告李某某管理使用,该相邻滴水位暂维持现状,其中不足20公分的部分由被告李某某在拆除该段墙体时补足;由原告杨情某自行恢复房檐损坏部分。由被告李某某补偿原告杨情某房檐损失人民币300元,并当庭付清。  

法官后语: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见面一声问好,有事互相帮助,邻里间良性的互动会使人心情舒畅,生活中也会得到很多方便。及时有效的沟通,宽容的心,邻里间的关系也能更加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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