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可以选择访问: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龙陵县 昌宁县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荣誉展示>>先进事迹>>正文
平凡岗位上造就不平凡的人生
2010-05-05 18:42     (点击:)

已年过40,在家是个孝顺的好女儿、称职的好母亲,在单位是人人称赞的好同事、受人尊重的好法官,她就是腾冲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女法官杨再艳。

2009年来,杨再艳法官累计办理案件104件,所结案件中,判决18件,调撤86件,调撤率82%,结案率100%。已调解(和解)、撤诉结案的案件没有当事人申请再审、上访和缠诉及矛盾激化等问题。尽管案子多得像大山一样时刻压在她的心里,但她从没有叫苦连天,马虎了事,仍然尽心尽责,刻苦钻研;尽管她还是一名老科员,但她从不争功好利。她把每个当事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把每个案子都看成是自己的利益所在。她坚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司法为民的理念,促成了82%的调撤率,100%的结案率。这些数字彰显了她一年多来的成就,但有谁知背后巨大的艰辛和汗水以及无数次的误解。

审判工作中,她始终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杨再艳的眼中“事无巨细、人无尊卑”,民事案件无大小,件件是大案、要案。总是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对每一个案件做调解、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当案件需要判决时,又总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树立了司法的权威。

她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灵活运用调解方法,调解率位居我院前列。大多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走进民一庭办公室或法庭中总是怒气冲冲,听不进别人的劝说。这时她就像隔壁家大姐一般,先给大家倒上一杯热腾腾的茶水,再海阔天空的漫谈一番,旁敲侧击。待当事人平静后,再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了许多矛盾走向判决。有时,一个再简单的民事案件也要亲自去当事人家几次,特别是离婚和相邻关系的案件更是如此。她常说“这类型的案件调解了是最好的,不有后遗症,还有利于团结,只要我们耐心点就可以了”。她还认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时,单纯就事说理会很吃力,应该从情、理、法、传统习惯、民俗风情、社会公德、民众思想等方面出发,特别是站在传统习俗上,用朴素的生活化的语言进行化解很是重要的。在多年的调解中,她总结出许多先进的工作方法,如心理调解法,换位思考法等,有力地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无论是同事,还是当事人,都喜欢称她一声“大姐”。她不喜欢法官这个称呼,认为把当事人拉远了,不利于开展工作。

她常怀感恩之心。在工作中,面对法律的底线时,她总是当仁不让,不理解的人会说她“政治不成熟”。但在生活中,她就像一碗清水---清澈见底,愿与别人交心谈心。做人真诚坦率,做事公平公正。对别人的关心,总是不敢忘记并加倍报答。不久前,她的娘家遭遇火灾同时老父亲也在火灾中遇难,院长及院领导、同事们纷纷慷慨解囊。对此,常常听到她念叨“领导和同事们这么关心,他们都把我当亲人一样看待,把我的事情当自己家的事情,我该如何是好?”。其实,她已知道如何回报院长及院领导、同事们的关心。这不,尽管家里刚发生如此大的变故,尽管院领导给她了放假,尽管她有太多的理由把案件交给别人。但是,她没有。上午在家料理家务,下午又风尘仆仆的到院里审理案子。如此反复,她没有怨言,也没有向他人提及。她默默的用行动感恩着、回报着。

她用女人的情感,感化当事人。她总是说“法官的标准是法律和事实,法律的立场就是我们的立场”。民事案件,家庭邻里关系居多。有时,当事人拖儿带女,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向她诉说衷肠,她站在女人的角度总是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心,但从不把这种情绪带到案件中来,也正是这种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让许多家庭破镜重圆。偶尔,有的女性当事人会说:我们都是女人,这样打打闹闹,换了是你还过得下去吗?请你同情一下,让我们离掉算了。更有甚者,把伤痕露出来让她看。但她从不“心慈手软”,因为她心中装着的是法律,装着的是当事人和他们孩子的长远幸福。

她年过40,但学习、工作劲头不逊20小伙。面对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新形势,她刻苦钻研,遇到不懂的,就翻书查找资料,把功课做足,从而保证每个裁判的公正合法。无论庭长,还是晚辈,她都虚心请教、不耻下问。每当司法文件和审判文书发到手里时,她都认真学习及时充电,保证胜任每个审判。在日常工作中,按时上下班,认真负责,即使自己遇到困难或事情,都不会影响她的工作。她总说:当事人来一趟不容易,能帮办理一件是一件。

虽然她已是资深的法官,虽然她已经验满钵,虽然她已贡献青春23载,但她仍在学习着、奋斗着、奉献着。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这就是民一庭杨再艳同志的简单写照。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腾冲市人民法院 主办

运营维护:腾冲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滇ICP备130021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