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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28 09:16     (点击:)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拆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5.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与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0.管理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上级法院交办和应当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共有内设机构14个,即政治处、执行工作局、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派出法庭7个,即固东人民法庭、猴桥人民法庭、中和人民法庭、界头人民法庭、曲石人民法庭、龙江人民法庭、蒲川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腾冲市人民法院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把握十三五时期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上更加主动;二是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提高案件质效上更加聚力;三是遵循司法自身规律,在司法体制改革上更加有效;四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更加务实;五是紧扣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信息化建设上更加有力;六是筑牢管党治党根基,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更加严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 10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3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5.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38.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2.64万元,上年结转35.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2.64万元(本级财力2102.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38.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56万元,项目支出288.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90.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民法院办案业务所需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22.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9.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9万元,项目支出169.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67万元)

资本性支出1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1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14.4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814.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5.83万元,增幅12.1%,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二是上划省级后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28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7.92万元,减幅23.38%,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非税项目未安排预算资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预算安排29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7万元,减幅30.08%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及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及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减幅25.8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逐年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腾冲市人民法院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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