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可以选择访问: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龙陵县 昌宁县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院快报>>正文
腾冲法院交通法庭开展判后回访,积极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2022-08-23 11:03     (点击:)


715日,腾冲法院交通法庭法官会同腾冲市交警队腾龙中队、腾冲市团田乡政府相关部门,到一起危险驾驶案的被告人家中进行案件回访。


被告人段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庭审中,被告人段某某表示其认罪伏法,不上诉,同时又向法庭陈述其母亲已经年过八旬,妻子不懂汉语,无固定收入,家中尚有一子一女需要抚养,家庭十分困难。法官得知后,联系段某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到段某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其家中房屋也是政府帮助建盖,确属该村困难家庭。经沟通联系后,为使段某某安心服刑,承办法官决定到段某某家中进行回访。

在当天的回访过程中,法官与乡政府相关领导、办案民警一起,详细了解了段某某母亲、子女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并对被告人的家属进行了慰问。法官通过与家属真诚沟通,将该案的审理情况、被告人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向家属进行释明,表示段某某服刑时间较短,希望家属照顾好家庭,让段某某安心服刑,争取改过自新。最后,其家属对回访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两个年幼子女。

回访结束,当地乡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均表示,惩治犯罪体现了司法的威严,而法官回访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回访工作不仅稳定了家属的情绪,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让司法的力量深入人心。下一步工作中,工作人员也会继续关注被告人段某某家中的情况。

近年来,腾冲法院不断延伸审判案件服务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对被告人家属、被害人、未成年人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在彰显司法的温度同时,努力做到案件结、纠纷解,达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李寄毓)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腾冲市人民法院 主办

运营维护:腾冲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滇ICP备130021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