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腾冲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起离婚纠纷案,为方便快捷的化解纠纷,经征求双方意见,诉讼服务中心委托法院特邀调解员对此案进行调解。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二人协议离婚,并当庭履行了相关义务。
经了解,黄某与尹某于2019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2020年11月登记结婚。后因双方脾气性格各异,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黄某向尹某提出离婚。特邀调解员了解双方主要矛盾后,决定以思想疏导为切入点,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调解员首先告知双方夫妻婚姻关系一旦建立,双方应自觉接受婚姻道德的约束,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夫妻感情。即便双方因感情不睦,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看在往日的夫妻情份上,也应好聚好散,友好和平的分手。调解员中立、公正、善良的立场及温和的态度,有效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对抗状态,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由黄某当庭返还尹某彩礼款35000元。
协议达成后,由法官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特邀调解员于当日监督二人归还了双方各自使用的财物,为此案的案结事了划上句号。
近年来,腾冲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特邀调解组织的作用,统筹整合多元解纷力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