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和两位调解员,不仅帮我们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速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5月19日,拿到司法确认书的双方当事人对腾冲法院猴桥法庭干警和猴桥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高效、耐心的工作表示感激。
原来,这是一起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20年1月,当事人王某应邀到李某家中为其砍树,砍树过程中,王某被树枝打伤头部,李某将其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了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王某伤愈出院后,双方针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向猴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5月19日,经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73690.12元,除去已支付的医疗费21790.12,余款51900元于当日一次性付清。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在了解司法确认程序免费、高效、无须经诉讼程序而具有强制执行力等特点后,请求腾冲法院猴桥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收到申请后,猴桥法庭对申请即时进行审查,在确认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后,依法作出裁定,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通过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使双方的矛盾在诉前得以有效化解,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中,腾冲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自觉践行司法便民利民宗旨,全面推进案件快审快结,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