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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自酿小锅酒
2017-09-12 14:41 杨龙    (点击:)

 

 

“李法官,这是我家自酿的一点小锅酒,请你们法庭的尝尝,在我家的这起案件纠纷里面,谢谢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去哪里说理。”说着当事人老牛就从包里提出一瓶用可乐塑料瓶装着的米酒。

看着老牛的酒,固东法庭李法官对案件有了印象,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牛某受雇于被告赵某从事火山石料的加工,由于牛某的大意及石料切割机的原因,导致牛某手指受伤,该事故发生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讼来院,在开庭审理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承担30%的责任,由被告承担70%的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也就是在这样一起简单的案件当中,当事人牛某觉得法院判决公平,为其主张了公道,特送来自家酿制的一瓶米酒。对此,虽然法庭干警向牛某再三严明纪律,但固执的牛某仍是不听劝说,声称大家如果不接受可以出门把酒丢掉,最终,为了牛某的这份情义,干警们按市场价给付牛某酒钱后,收下了这瓶米酒。

一瓶简单的小锅酒,却是2017年里固东法庭遇到的第一起当事人“送礼事件”,说实话,随着工作中收到的礼越来越少,越来越轻,法官们的内心越发的高兴,因为,当老百姓们逐渐把送礼物和打官司不再联系在一起,也算是法庭干警为“法治腾冲”所做的一点小小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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