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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拒贿,法律送温情
2010-12-21 15:12     (点击:)

 

   

近日,我院执行局法官屈永全巧拒贿赂、热心为民的故事在我院执行干警中传为美谈。  

2009年12月12日,家住曲石乡箐桥村竹园脚村民小组的高云焕因修路与同村的杨云相发生纠纷,双方发生吵打,导致高云焕受伤住院治疗23天,支付医疗费31377、18元及其它各项损失共人民币61431、18元,高云焕的伤情经公安局鉴定构成八级伤残。2010年4月27日申请人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案经审理判决由被告杨云相赔偿高云焕损失人民币43001、8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告杨云相未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2010年8月30日,申请人高云焕持本院(2010)腾刑初字第28号生效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2010年8月5日清晨,我院执行法官屈永全一行四人冒着初冬的寒风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对抗情绪较为激烈,家庭情况也比较困难。为妥善解决纠纷,执行人员及时跟村委会主任取得联系,请求村主任配合工作,后在屈法官及村委会主任耐心工作下,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被执行人亲属向寨邻借了6000元交付给申请人,剩余部分分期付款,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此时,已经是中午2点多钟,早点都没有吃的执行法官才离开被执行人家。  

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11月的一天,屈法官的父亲打电话给他,说有两个曲石人到中和家中,送去100个鸡蛋,一件水果,说了一堆感谢的话后就走了,不知道是什么人。经多方打听,屈法官才知道是本案的申请人高云焕母女所为。11月26日下五,屈法官将此事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并将高云焕母女通知到执行局,对该母女做了耐心的教育工作。考虑到所送礼物在中和家中,把礼物拿回来交还申请人有不近情理之处,决定将礼品折价付给当事人,当场问明了价格,支付了高云焕母女150元钱。高云焕母女表示了谦意并接受了屈法官礼品折价款,并说明以前对法院不了解,通过此事,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对法官高尚的人格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公信立院”是我院的立院之本,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我院的司法公信是每一名干警应尽的义务,我们希望每一名干警都能向屈永全一样用自己高尚的人格、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来影响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位群众,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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