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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邻居砌墙“添堵” 腾冲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2022-04-11 09:40     (点击:)


私砌一堵墙,阻碍了道路通行,伤害了邻里情谊,法院判决拆除后拒不履行,看执行队伍雷霆出击。31日,腾冲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法警十余人,依法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李甲、李乙与原告李丙分别购买的商品房系东西相邻的双拼别墅,该双拼别墅南面大门的通道为一条自东向西的共用道路,通道建成后使用至201911月并无争议。201912月,被告李甲、李乙称其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四至范围涵盖原告出入的通道,随即在通道内修建了围墙,阻挡了原告的通行道路。20203月原告向腾冲法院提起了相邻通行权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又于5月提起了撤销被告土地行政许可登记的行政诉讼,腾冲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撤销腾冲市人民政府向被告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依据该案行政判决的结果,法院做出了责令被告十日内拆除其修建的围墙,并恢复通道原状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甲、李乙拒绝履行义务,原告向腾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是邻里关系,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必然会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越发激化,不利于日后邻里关系,也不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的满意度。执行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拆除义务,但其对立情绪严重,不愿履行。

几番劝解未果,腾冲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强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在涉案土地外围区域拉起警戒线,同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记录留底,一部分干警负责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一部分干警参与拆除和清理;一部分干警测量划界。经过2个多小时的清理,围墙被依法强制拆除,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行虽难,我们从未退缩,在今后工作中,腾冲法院将发扬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把执行工作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根本标准,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应有权益。 (吴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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