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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邻里矛盾宜解不宜结 执行干警亲力上阵排除妨碍
2020-03-17 08:50 邓斌 吴丹丹    (点击:)

古希腊曾有一则法谚: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更是如此,

法院执行可以是冷冰冰的强制,

也可以是温情的化解方式,

 近日,腾冲法院执行局干警释法明理、并亲自上阵动手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有效缓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积聚多年的矛盾。

当事人杨甲和杨乙系邻居,且是堂亲关系,双方房屋南北相邻被告杨乙建盖房屋时双方应相邻问题发生争议,经当地村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由于被告不履行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调解,杨乙同意将自家伸出覆盖于杨甲家屋顶的李子树、芭蕉树以及房屋椽梁全部砍(拆)除;并恢复原告杨甲屋旁老路。但是到期后,杨乙依旧没有履行,杨甲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且被执行人杨乙对案件执行抵触情绪较大,若简单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社会效果不佳,执行法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当事人所属村寨——腾冲市五合乡花寨村委会,到达该案争议现场后,执行法官发现其实被执行人已经按协议执行一部分,但由于心中积怨较深,故部分杂物未按要求清除,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尽快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一边耐心细致的做被执行人杨乙的工作,向其宣传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与其拉家常,话党恩。一边撸起袖子亲自动手帮忙清理妨碍物。经过一番努力后,现场处理均已达到法律文书确定标准,执行法官紧接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了双方心中怨气。案件得以圆满执行,两家的关系得到修复,真正做到案结事好。

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家系建档立卡户,经过被执行人申请,五合乡花寨村委会确认,法院减免了该笔执行费用,该排除妨害纠纷在勘验现场当天得到圆满解决,执行完毕。

在下一步工作中,腾冲法院执行法官将继续在执行过程中渗入善意执行理念,抱着案结事了的态度,灌入脱贫攻坚的政策,做到人民法院应为人民,人民法官俯身为民,确保在党的领导下让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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