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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守信被执行人 传播执行正能量
2019-02-28 08:07 李维强    (点击:)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今,有了纠纷上法院解决,已经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当法院作出判决后,有的人迅速履行了法律义务,也有的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需要法院采取措施强制执行,“执行难”问题随即应运而生。然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法官遇到的被执行人并非都是“老赖”,也有一些“有爱”的被执行人,让法官不禁要为他们真诚“点赞”!

因为朋友急需用钱,明光镇顺龙村的李某等三人联合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借款15万元交给朋友使用。由于朋友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李某等三名担保人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三人虽然觉得为朋友还钱很冤,但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还是在几天之内凑足钱交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对这样“守法重义”的被执行人,法官当然要为他们点一个赞!

曲石镇江南村村民赵某受同村的代某、周某二人雇佣,到缅甸为二人做路面养护工作,工作结束后,代、周二人欠下赵某工资14991元。法院作出判决后,赵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当法官将执行通知书发给代某二人后,二人心急火燎的赶到法院,虽然嘴上诉说着自己做工程欠款亏钱的“难处”,但还是体谅了赵某索要工资过年的迫切心理,将执行款一分不少的交到了法官手中。

杨某周向朋友杨某林借款7万元用于家用,后由于杨某周未按期归还借款并长期外出打工,杨某林将其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后,执行法官找到了杨某周的妻子闫某。对于丈夫的这笔借款,闫某没有一味推脱,而是与申请人协商和解,一个月时间便设法为丈夫偿还了这笔借款。闫某虽然不是案件的被执行人,但她与丈夫风雨同舟共度难关的真情,值得法官为他们送上祝福。

法官后语:人无信不立,诚信,既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法律并非仅有威严而缺少温度,执行也并非只代表创伤与割裂,只要心中充满良知道德,只要保持对法律的尊崇敬畏,即便是被执行人,也一样能够彰显真情和初心。让我们为上面这些诚实守信的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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