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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他人地基建房 法院拆除没商量
2018-09-06 10:01 李维强    (点击:)

 

813日一早,腾冲法院组织干警30余名,在保山市、腾冲市及腾越镇三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对腾越镇山源社区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原来,申请人王某虽祖籍腾冲,但其长期定居缅甸,并加入了缅甸国籍。2010年,被执行人徐某将王某名下的原木结构房屋擅自拆除,并建盖了11格空心砖简易房,用于房屋出租。2013年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腾冲法院和保山中院两次审理,于2017年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徐某将所建简易房拆除。法院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后,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法院依法进行两次公告,再次要求徐某拆除房屋,但徐某仍旧无动于衷。

 

 

 

故此,腾冲法院在制定详细执行方案之后,于813日一早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期间,徐某及其亲友试图耍泼阻挠,执行干警均沉着应对,经过干警耐心说服教育,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检察院的现场监督下,整个执行过程文明合法、有理有序。

对于这一纠缠两家人多年的宿案,一位深知内情的人大代表感触的说道:“这个案件年代久远,牵绊过多。这次法院采取果断手段,将徐某私自建盖的房屋拆除,不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更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执行起到了震慑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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