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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诉讼财产保全机制 为法院执行加上“保险锁”
2018-09-06 09:55 李维强    (点击:)

 

为解决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困难问题,确保法院执行最终落到实处,822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腾冲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完善法院诉讼保全担保模式,为申请人保全担保拓宽渠道,保障财产诉讼过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财产保全程序中,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与被查封标的物等额价值的财产,或以提供现金的形式予以担保。但在司法实践当中,许多当事人无法提供担保财产,或因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限较为紧迫,难以完成担保手续,保全不能的情形时有发生。这就给诉讼一方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留下了“窗口期”,也必然导致日后生效判决的执行陷入困局。

为此,腾冲法院特地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通过引入相关保险险种,鼓励案件当事人积极运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方式,以切实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从而保障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据悉,财产保全申请人作为投保人只需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在申请保全错误时,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即可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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