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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9-05-05 08:26 吴丹丹    (点击:)

 

为继续扩大打击声势,有力打击涉黑涉恶犯罪,423日上午,腾冲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腾冲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特邀监督员、特邀宣传员及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董书高、杨元智、冯祖稳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腾冲市腾越镇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闫仲春、陈胜波、杨安泽、尹某某、段生威等13人明知被告人董书高、杨元智、冯祖稳经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积极联络上述人员,受邀约后积极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恶势力的其他成员。16名被告人为逞强争霸、为非作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当地群众深感恐惧和不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 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

在另一起涉恶案件中,被告人董书云、杨盛、杨信、杨玉昌、张林坚等9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腾冲市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经本院开庭审理对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判处人民币50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在腾冲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绍湘主持,该院新闻发言人、刑庭负责人鲁泽星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发布了此次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同时,还将该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发布,并对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腾冲市人民币法院已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51人。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我院始终坚持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撰写文书、优先送达、优先宣传。此次公开宣判,极大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强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体现了腾冲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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