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腾冲法院利用“云解纷”平台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履行后,双方向法院和法官表示感谢,并送上了新年祝福。
2016年11月25日,家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的苏某到云南省腾冲市旅游,在景区游览过程中被景区游览车不慎撞倒受伤。后经协商,景区与苏某达成了《意外伤害调解书》,约定景区预付给苏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4000元,并由景区为苏某购买返程机票,让苏某回家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由苏某向景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报销。协议同时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等事宜进行了约定。调解书达成后,景区向苏某预付了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4000元,苏某回到当地住院治疗了21天。后双方为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如何承担事宜发生争议,景区于2021年1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0000元。
案件受理后,由于被告苏某身在福建,又逢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苏某从福建到云南腾冲开庭实为不便,且往来成本较大,为方便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苏某送达了诉状、权利义务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并利用电话、手机微信多次与苏某沟通,做好前期调解工作。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利用“云解纷”平台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苏某返还景区预付款4740.31元,并“当庭”履行。
“云开庭”、“云调解”不仅是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创新手段,在司法便民利民进一步深入推进的情况下,将开庭和调解移到网上进行,利用信息化技术助力审判执行也将成为法院工作常态。腾冲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立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应用转化,让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使便民利民司法措施真正接地气、惠民生、保民安。(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