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口罩一时难以保障,成为紧俏资源,腾冲一男子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无货源情况下,发布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钱财,最终受到法律严惩。9月22日,腾冲法院对该起诈骗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2月,被告人赵某利用防疫物资紧缺,在无医用口罩生产能力、无医用口罩储存和货源情况下,通过闲鱼、转转、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骗取被害人黄某、姚某、王韦某人民币共计24840元。
腾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有话说: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在持续中,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控管控要求,是每个公民行为的底线,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腾冲法院也提醒广大群众,特殊时期更应提高防范意识,对网络上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应提高警惕、认真甄别,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