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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腾冲 “打歹”事件始末
2012-08-20 17:21     (点击:)

1951年,腾冲县法院成立不久,就接到县委的指示,在公安局的配合下派员到发生严重“打歹”事件的第三区进行调查处理,深挖事件发生的原因,狠狠打击敌人的破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解放前,在我县农村普遍流传着“歹”的迷信。人们生疾有病,遭灾遇难,往往认为是某某“司娘婆”、某某“端公”或某“歹婆”,甚至是某人做“歹”造成的。所谓“歹”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在字典里,“歹”是贬义,指坏的、毒的人或事。“做歹”、“放歹”是封建迷信愚昧、禁锢人们的思想所造成的,又是封建社会里农民无钱治病,往往求助于神灵保佑而产生的。

解放初期,腾冲被推翻的地主恶霸,以及潜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不甘心于失败,为了报复农民土改时分了他们的田地、房子、衣物用品,利用人们仇恨“歹人”的心理,精心策划了“打歹”事件,造成一桩桩血案,尤以第三区(含清水、荷花)最为突出。据当时县法院和公安局上报的调查材料统计,全区7个乡25个自然村都进行了“打歹”,历时一个月零十八天。因“打歹”被打127人,其中被打死、吊死、活埋、烧死、压死、饿死,以及害怕而自杀死亡的共23人。因被打全身残废不能劳动的1人,手和胳膊残废不能劳动的8人,手指被烧坏弄残的10人,被惊吓成病的1人,有83人不同程度受伤,年龄最高者80岁,最小的10岁不满,有的全家受害。

这段时间,全县有几个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打歹”现象。例如九区丙弄乡、蛮岐乡、西山乡,一区凤山乡,七区顺河乡,八区高田乡等,因发觉较早,被予制止,未发生严重后果。

1950年腊月间,三区清水乡大寨村地主李某在黄瓜箐与特务王小光认识。1951年正月,李为了破坏在农村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清算斗争,派狗腿子到黄瓜箐找王小光(王有时冒充我军团部谍查员,有时冒充县委会干部,后被政府镇压)寻求对策。李某一面造谣威胁群众:“共产党天下不长,这些穷光蛋分我的果食,以后要给他们试试。”一面对村干部施以小恩小惠,甜言蜜语,进行拉拢。利用农民痛恨“歹人”(绝大部分是基层群众、农会积极分子和村干部)的心理,以铲除所谓“危害人民的‘歹人’来安定地方”,迎合群众心理。表面上是“为民除害”,实际上是要实现让他们的政治阴谋。企图挑起农民内部残杀,转移斗争目标,便于他们逃亡和疏散财产,并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为将匪残余势力反攻创造条件。

瞿家营民兵队长瞿思汉,是一个积极负责的村干部。“打歹”前不久,二区龙江两个点传师隐藏在瞿忠盛家,暗地进行点道活动,被他查实后,带领民兵将两个点传师抓住后驱逐出村。由于民兵队的作用比农会大,威望高,引起农会个别领导的嫉妒,借民兵曾私分过一些地主的财物,向行政村主席汇报后,命令民兵交枪,并要民兵服从农会指挥,就这样,掌握在民兵手里的枪,被隐藏在农会里的少数坏分子夺去了。他们肆无忌惮地发动群众展开“打歹”斗争,民兵队长瞿思汉被列为“打歹”主要对象,被残暴地用竹杆活活压死。

大寨“打歹”开始前,反革命分子李某与富农李子某暗中勾结。“打歹”一开始,李某就藉口已经死去的小孩和正在生病的孩子是被贫农李治罗与中农陈三放“歹”所致,二人抱着孩子向村民诉苦,一些群众也跟着诉苦,并动手打人,将群众的“打歹”情绪煽动起来。

朱里街“打歹”后的第三天,以反革命分子李同某为首,将积极参加“打歹”的24人召集在逃亡地主瞿思某家楼上喝鸡血酒,订立攻守同盟,互相包庇,一旦上级追查下来,将责任完全推给群众。

第一行政村村长徐某接受了李某给的5万元人民旧币,李还说:“反‘歹’成功,再给200万。”在李某的操纵下,徐某利用其村长职权,在荆竹寨村公所,两次召开全村干部会议,打着“反歹除害,保护人民”的招牌,以反迷信为藉口,向村干部说:“现在共产党领导,一切迷信要打消,司娘、端公不要了,做‘歹’人猖狂起来,无法制止,赶快收拾他们,铲除做‘歹’人,大家不要讲私情,各寨彻底“打歹”,打死人有我负责。”当时,曾有大寨民兵队长李治周提出异议问他:“没有证据的事咋个办?”徐答:“用十家保一家,做‘歹’人没有人保,就可以拉来反。”李治周仍然担心地说:“既没有证据,又没有指示,不好搞。”徐xx公然说:“这事不用急,我已问过区长了!”

就这样,在敌人的策划操纵下,在个别被收买了的干部的指挥下,大部分村干部和群众被欺骗蒙蔽,以为是政府的号召,在仇恨做“歹人”的心理驱使下,开始“打歹”了。有的村干部煽动说:“过去我们受地主的压迫剥削,也受歹婆的压迫剥削,使我们吃不成,穿不成,歹婆是暗整我们,使我们花多少钱,多少人得病,有的人还死了,歹婆整我们比地主还凶、还惨!别的村已经打‘歹’了,我们也要起来打!”

就这样,“打歹”在三区各个乡、村广泛展开。他们将所谓的“歹人”抓起来进行拷打、抢灌用鸡血、胎盘、以及尸骨混合的污水。有的将人吊起用竹片打、不给饭吃,有的用棉花缠绕手指醮油燃烧,甚至进行假枪毙、活埋、烧死,逼迫“歹人”交出“歹祖师”。所谓“歹人”在严刑拷打下,逼得没有办法,有的“歹人”家属为其交出蚯蚓、蚂蚁、蝴蝶、铜线之类的东西,有的交出歌书、,有的交出大布和衣服,有的交出用蜡或泥巴捏的人。猖狂的“打歹”事件,经县委发现后派出由县法院、县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给予了坚决制止。

第三区的“打歹”事件,自19513月开始,至5月结束,历时近3个月,虽然时间不长,但它所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影响是广泛的,给我们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正如工作组整理的报告上说的:“其严重程度是无法估量的,多少无辜农民的生命损失和身体损失是无法弥补的,这一切完全是敌人一手造成的。通过这一血的事实,说明了阶级斗争的残酷性和长期性。”

经过工作组的积极工作,教育广大农民破除迷信,相信科学,揭露敌人的阴谋,严惩首恶份子,第三区的“打歹”事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毛泽东主席曾说:“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三区发生的“打歹”事件,充分说明了教育的重要性。“歹”有一定的社会根源,要教育群众知道“歹”是没有科学依据、子虚乌有的东西。为什么群众会相信“歹”,是因为群众的经济上没有得到彻底的翻身,贫穷落后,文化上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不懂科学,愚昧无知,容易上当受骗。此外,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群众法制观念薄弱,也是一个根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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