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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2021-02-10 11:03     (点击:)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拆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5.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与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0.管理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上级法院交办和应当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云高法〔201940号),腾冲市人民法院共设内设机构10个,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7个,即固东人民法庭、猴桥人民法庭、中和人民法庭、界头人民法庭、曲石人民法庭、龙江人民法庭、蒲川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腾冲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腾冲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把系统观念贯穿工作始终,推动落实法治腾冲建设。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审判执行工作,积极采取多样化办案手段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为民举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主动将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前移解纷端口,延伸服务触角,探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金融借款以及其他纠纷多发领域中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快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纷;持续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一站式集约办理;持续抓好巡回审判工作,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结合审执工作实际和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突出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忠诚履行审判职能。

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化解家庭纠纷。持续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严格举证责任,推进关键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认真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紧盯指标提升质效,注重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职能,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精心组织推动,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干警秉公司法、担当作为,努力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腾冲市人民法院财务总收入259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3.4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27万元,减幅6.3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本年政法转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腾冲市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2593.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1.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1.84万元(本级财力2306.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14.02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51.4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27万元,减幅6.3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本年政法转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腾冲市人民法院预算总支出2593.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92万元,增幅4.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9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83万元,减幅36.7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本年政法转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64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90.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业务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审判制服、法警制服购置及业务装备购置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匹配部分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1.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2.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腾冲市人民法院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13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87万元,较上年减少2.31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88人次。

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11万元,较上年减少1.89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1万元,较上年减少1.89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推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理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置比例,科学界定其职能定位,最大程度发挥审判团队协同优势。推进我院司法业务有效开展,提升我院办案水平;有效促进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做好审判大楼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服务,保障法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人员办案业务积极性,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95%以上;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培训通过率达95%以上,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员额法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服装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工作的通知》及最高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的通知》调整的审判服、法警服采购指导价格的标准以及换装年限,全市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服装政府采购手续,配备审判、法警制服,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服装配备率、发放率达100%。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着装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服装及标志的生产、供应,保证服装及标志质量,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服装质量达标率达98%。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严格着装考勤,着装率达到98%,库存积压率小于5%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由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调整为实行总量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月人均710元和本级各相关单位的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内人民警察实有人数,分别核定下达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年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数量。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高法【201234号)及每月按政治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考核,依规及时足额发放加班补贴,在人民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审批后20日内发放,切实提高法警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我院司法警察对加班补贴发放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8万元,增幅2.89%,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按在职工资数提取的工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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