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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8-16 17:10     (点击:)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拆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5)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与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0)管理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上级法院交办和应当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16件,审、执结7534件,结案率96.4%,结案数比上年增长2119件,增长率37.19%,再创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4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3.02万元,占总收入的92.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腾冲市财政拨款)377.98万元,占总收入的7.92%。与上年对比,增加2384.25万元,增幅99.9%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发改委投资计划拨款1000万元及地方财政拨款350万元;2.由于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需要,申请追加了非税成本性支出及统筹经费415.25万元;3.司法体制改革增加聘用制书记员39人,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10.6万元;4.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463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54%;项目支出2336.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4.71元,增幅79.06%主要原因是:1.审判法庭建设投资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2.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增加;3.在职人员工资等正常调整增加;4.案件增加导致办案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院机关、下属乡下法庭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4.41万元。与上年对此增加27.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等正常调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及案件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总支出2336.67万元, 比上年增加1550.05万元,增197.05,主要原因是本院正在建设审判法庭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及案件增加导致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其中:用于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13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77%,用于保障院机关、下属乡下法庭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支出986.67万元, 占项目支出的4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4%。与上年对比增加1831.37万元,增75.62%,主要原因是本院正在建设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及案件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1873.44万元,案件审判166万元, “两庭”建设100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807.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8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55.26万元,完成预算的6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6万元,完成预算的7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28.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历行节约政策及相关审批制度,取消同城接待,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79万元,下降3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15万元,下降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减少12.63万元,下降72.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历行节约政策及相关审批制度,取消同城接待,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6万元,占91.1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占8.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法院执行公务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5%,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腾冲市人民法院资产总额976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等)4223.16万元,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及办公设备)2480.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41.62万元,无形资产业务软件)124.6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1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5.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5.8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4项,账面原值12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42.44万元,实际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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